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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中心区的设计原则

新闻时间:2017-02-28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公路设计

    由于特殊的地理区位,中心区城市设计是最典型也是相对比较复杂的设计类型之一。在了解相关规划有关中心区定位和规模等内容的前提下,中心区的土地利用、开发强度、功能、交通、文化与形象都是设计过程中必须要解决的关键问题,中心区的设计原则可以总结如下。
 
1.提高土地的使用密度和开发强度
    根据经济的原则和经济合理性来组织城市中心区空间,是城市空间组织在市场机制下得以实现的关键所在。在城市中,区位是决定土地租金的重要因素,即区位是决定土地能否取得高经济效益的关键。城市中心区由于其通常处于城市中心部位,无论从经济角度看,还是从中心区对城市的作用看,都应具有较高的使用密度。使用密度和开发强度越高,意味着中心区土地利用越高效节约,容纳的城市公共功能越丰富,因此越能实现中心区的经济价值和为市民服务的社会价值。但是应注意到,高开发强度未必能够推动城市中心区的可持续发展,甚至有可能使中心区丧失活力。原因在于中心区的高度紧凑可能演变为高度集聚,地价暴涨,在这种情况下,公共设施和开放空间将被排除在城市中心区之外,居民的生活质量将大大缩水。
 
2.保持土地使用多样化
    城市中心区土地使用布置应尽可能做到多样化,设计可以整合办公、商店零售业、酒店、住宅、文化娱乐设施及一些特别的节庆或商业活动、文艺活动等多种功能,体现中心区的多样性和混合性,通过土地的混合开发获取最大限度的土地资源,强调各种土地使用功能在一定范围内的混合,避免出现单一功能的用地,发挥中心区的多元性市场综合效益。紧凑的城市中心区是一个高密度、土地多样化利用的城市空间,通过将各种分散的城市单元聚集到一起,来选择多样性的交通方式,通常被认为是强调城市空间网络中节点的开发。
 
    多样化的土地利用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随着雅各布斯的“城市功能的多样性”理念而受到重视。它是指综合利用开发的方式,也就是将居住用地与就业、休闲娱乐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混合布局,可以在更短的通勤距离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扩大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的可能。这种利用方式减少了对外交通和小汽车的使用,不仅减少了能源消耗,而且能够缓解城市交通的压力,减少对城市环境的污染排放。土地混用还可以促进混合区的人口密度,提升城市活力,并能预防犯罪、提升地区安全性o,有利于创造综合的、多功能的,充满活力的城市空间,形成和谐的社会氛围o,从而使得城市的质量和吸引力提升。雅各布斯通过对纽约、芝加哥等美国大城市的深入考察,提出都市结构的基本元素以及它们在城市生活中发挥功能的方式,挑战了传统的城市规划理论,使人们对城市的复杂性和城市应有的发展取向加深了理解,也为评估城市的活力提供了一个基本框架。在1961年完成的《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The Death and Life of Great American Cities)书中,雅各布斯指出,挽救现代城市的首要措施,是必须认识到城市的多样性与传统空间的混合利用之间的相互支持。
 
    城市的首要措施,是必须认识到城由北京土人景观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北京大兴新城核心区概念性城市设计(‘链’方案)”,在功能布局上充分考虑了土地的混合使用,强调功能区之间的联系、共生和排斥关系,体现“三心一链”的城市功能布局结构。三心之间相对独立,又通过步行绿道建立相互联系,同时各自都有方便独立的对外联系,互不干扰。会议和展览中心布局在核心区南部外围,更是考虑到大体量单一功能体对城市生活和交通的干扰弊端以及本身对外部交通的依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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