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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方案审核的程序和公示的流程

新闻时间:2023-12-27 文章来源:网络 文章作者:admin

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核的要点

①方案的设计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
②方案的图件是否符合出图手续,方案的说明和图、件是否统一
③方案的总平面布置是否符合红线规定的范围及建筑物后退红线的要求,是否符合建筑间距和消防要求,交通出入口、绿地和室外停车场的布置是否合理
④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规划条件提岀的有关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规模、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室内外停车数量、绿地率、安全卫生等技术指标的要求
⑤建筑和地下停车场的出、入口布置是否符合合理交通组织的要求
⑥建筑与城市市政工程接口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⑦建筑的艺术性以及和周围空间环境的协调。

市政管线工程设计方案审核的要点

①方案的设计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
②方案的图件是否符合出图手续,方案的说明和图、件是否统一;
③方案的平面布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需要进行房屋拆迁的地段能否得到彻底解决;
④各管线之间的竖向位置的协调情况;
⑤方案对市政管线穿越道路、桥梁、地铁、河流等采取的技术措施是否得当;
⑥市政管线的有沟敷设和直埋敷设的标髙、深度、坡度、覆土厚度等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⑦市政管线的相关设施设置是否得当;
⑧市政管线对城市发展特别是对近期发展的地区,是否根据规划设计条件作了预留接口位置设计和预埋管线的安排

市政交通工程设计方案审核的要点

①方案的设计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验证其设计资质证明
②方案的图、件是否符合出图手续,方案的说明和图、件是否一致;
③方案的总平面图是否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如果设计拆迁,拆迁方案是否落实
④纵断面、横断面是否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提出的要求,各种管线的位置能否得到合理的保障;
⑤道路通过的地段及其相邻地面对文物保护单位有无影晌,对有影响的采取什么措施加以保护,对名木古树有无影晌,如何保护;
⑥与道路关联的桥梁、立交、隧道、人行天桥等设施,其高度、宽度、净空、坡度、照明、保护措施等是否与道路相衔接,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⑦道路建设是否考虑分期建设,是否为以后拓宽留有余地;
⑧道路绿化如何考虑;

申请材料

(1)建设单位或个人(委托代理人)合法身份证明材料和委托授权书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
(3)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专家咨询(评审)意见(根据地方规定需要的)
(4)日照分析报告(根据地方具体规定需要的)
(5)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根据地方具体规定需要的)
(6)经文物部门审批通过的文物勘察报告(根据规划条件要求的)
(7)规划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须加盖建设单位印章、设计单位出图章和注册规划师或注册建筑师资格章,份数、规格符合规划主管部门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专家咨询论证

重要地段项目根据地方规定需要进行专家咨询论证的,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应当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并根据咨询意见要求建设单位加以修改完善,然后方能向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设计方案审核

规划委员会审定

很多城市成立了城市规划委员会,并规定重要和特殊地段的规划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有两个以上比较方案提交城市规划委员会审定,组织环保、消防、人防、文物、园林、市政、建设、航空、铁路、交通、水利、驻军部队等主要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论证协调,作为规划部门审批的依据城镇中的历史文化街区、重要的景观风貌区、重点发展建设区等城市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应报城市规划委员会审定。

公告与听证

设计方案在经过初步审核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重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设计方案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在作出审核决定以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会听证笔录应当作为设计方案审核的重要依据。

各部门的协调

(1)园林部门

《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时,必须有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审核。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必须按照规定报城市人民政府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人防部门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国人防办字【003】第18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在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设计文件组织审核时,应当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参加,负责防空地下室的防护设计审核。未经审核批准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规划部门不得发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开工。

(3)文物部门

《文物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內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设计方案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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