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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开发与社会其他利益的矛盾

新闻时间:2017-05-26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公路设计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中的精英集团阶层(联盟)在其巩固、维护阶层各方面利益的同时,尤其在城市开发建设领域与社会其他利益阶层产生了激烈的冲突。表现为“旧城改造”与“圈地运动”等造城运动中的一系列拆迁和土地占用矛盾。近年来,城市土地征用及房屋拆迁纠纷已经成为中国公民上访率最高的社会事件。而与此同时却造就一个中国特色的“富豪云集的房地产业”。
 
在这一过程中,体制内外的政治经济精英的联盟合作成为精英集团阶层与市民社会“空间纠葛”的决定性因素。城市开发建设中特殊的“利益共同体”凭借其对社会政治经济资源的垄断主导,常常严重侵损社会中下层尤其是弱势阶层的空间利益,甚至使其切身的生存空间都被剥夺。
 
但伴随着“自下而上”的市民社会雏形的出现,中下层社会群体阶层的主体利益意识不断被唤醒和强化,成为人们社会行为的一种强大动力,而必然与精英集团阶层利益主体间产生广泛的矛盾和冲突。这种矛盾实质是对社会空间权利的争夺与对环境利益格局的试图重构。
 
在经济发达的大中城市里,已经正在形成一类政治与经济精英集团的集中居住地。随着精英集团阶层意识的形成,以及适应阶层生活需要的城市微型社区的发展,城市空问结构发生很大变化。这促使城市建设环境空间形态常常呈现出“精英化”、“高级化”特征,如戒备森严的高尚住宅区(gated community)、高档消费场所、高级商务区等,形成精英集团阶层流动的“标签化”社会空间。
 
而与此同时,现代化办公商业建筑与遭毁坏的为中下阶层所使用的传统商住结构纠缠混杂在一起,形成了普遍的二元性城市景观。建设环境在传统与现代形态上存在明显断裂,这种城市景观的二元特征在当代中国以国际化大都市为发展范型的传统大城市(如北京、上海)中尤为显著。
 
一系列空间冲突在增加了阶层内共识的同时,无疑也加剧了阶层间的离心倾向。强烈的社会利益矛盾使城市设计在实践中直接面临“维护谁的利益”的困境。尽管从伦理上而言城市设计应首先维护市民社会(如地方社区)的空间利益,但城市设计运作又必须要获得社会精英集团的支持,否则由于缺乏政治和经济基础将注定失败。
 
事实上,城市设计者卷入城市开发的社会多元利益冲突当中,不可避免地要进行利益权衡和价值选择。而社会中的精英集团联盟在巩固自身空间利益过程中显著地主导了建设环境的形塑过程,从而驱迫城市设计实践者往往无奈地放弃“维护社会多元价值”以及关怀中下层利益的社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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