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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双修”修什么?做什么?

新闻时间:2018-02-05 文章来源: 文章作者:ztcjjt
2017年3月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安排部署在全国全面开展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目标,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指导意见》指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是治理“城市病”、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行动,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足城市短板的客观需要,是城市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标志。
同时,《指导意见》明确了开展“城市双修”的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以政府主导,协同推进;统筹规划,系统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保护优先,科学推进。
一、“城市双修”修什么?
“城市双修”就是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那什么是生态修复,什么是城市修补呢?
生态修复:有计划、有步骤地修复被破坏的山体、河流、湿地、植被,积极推进采矿废弃地修复和再利用,治理污染土地,恢复自然生态。
城市修补:解决老城区环境品质下降、空间秩序混乱、历史文化遗产损毁等问题,促进建筑物、街道立面、天际线、色彩和环境更加协调、优美。
针对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的规划改革,是城市发展方式转型的必然要求,要把粗放扩张性的规划转变为提高城市内涵质量的规划,以此改善人居环境和城市功能,促进城市与自然有机融合。
二、“城市双修”做什么?
《指导意见》从四个方面对推动“城市双修”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
(1)完善基础工作,统筹谋划“城市双修”
a开展调查评估
开展城市生态环境评估,对城市山体、水系、湿地、绿地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空间开展摸底调查,找出生态问题突出、亟需修复的区域。开展城市建设调查评估和规划实施评估,梳理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历史文化保护以及城市风貌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城市修补的重点。
b编制专项规划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相关规划和评估结果,确定开展“城市双修”的地区和范围。编制城市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统筹协调城市绿地系统、水系统、海绵城市等专项规划。编制城市修补专项规划,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明确城市环境整治、老建筑维修加固、旧厂房改造利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要求。开展“城市双修”重要地区的城市设计,延续城市文脉,协调景观风貌,促进城市建筑、街道立面、天际线、色彩与环境更加协调、优美。
c制定实施计划
各地要制定“城市双修”实施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将“城市双修”工作细化为具体的工程项目,建立工程项目清单,明确项目的位置、类型、数量、规模、完成时间和阶段性目标,合理安排建设时序和资金,落实实施主体。
三、修复城市生态,改善生态功能
(1)加快山体修复
加强对城市山体自然风貌的保护,禁止在生态敏感区域进行开山采石、破山修路等破坏山体的建设活动。根据城市山体受损情况,采取修坡整形、矿坑回填等工程措施,消除受损山体的安全隐患,恢复山体自然形态。保护山体原有植被,种植乡土适生植物,重建山体植被群落。在保障安全和生态功能的基础上,探索多元的山体修复利用模式。
(2)开展水体治理和修复
加强对城市水体自然形态的保护,避免盲目截弯取直,禁止明河改暗渠、填湖造地、违法取砂等破坏行为。在全面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的基础上,系统开展江河、湖泊、湿地等水体生态修复。全面实施控源截污,强化排水口、截污管和检查井的系统治理,开展水体清淤。构建良性循环的城市水系统。因地制宜改造渠化河道,重塑自然岸线和滩涂,恢复滨水植被群落。增加水生动植物、底栖生物等,增强水体自净能力。在保障水生态安全的同时,恢复和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和流动性。
(3)修复利用废弃地
科学分析废弃地和污染土地的成因、受损程度、场地现状及其周边环境,综合运用生物、物理、化学等技术改良土壤,消除场地安全隐患。选择种植具有吸收降解功能、抗逆性强的植物,恢复植被群落,重建生态系统。场地修复后,严格地块规划管理,对环境质量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具有潜在利用价值的已修复土地和废弃设施进行规划设计,建设遗址公园、郊野公园等,实现废弃地再利用。
完善绿地系统
推进生态廊道建设,努力修复被割断的绿地系统,加强城市绿地与外围山水林田湖的连接。按照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入园”的要求,均衡布局公园绿地,通过拆迁建绿、破硬复绿、见缝插绿、立体绿化等措施,拓展绿色空间,让绿网成荫。因地制宜建设湿地公园、雨水花园等海绵绿地,推广老旧公园改造,提升存量绿地品质和功能。推行生态绿化方式,提高乡土植物应用比例。

修补城市功能,提升环境品质

(1)填补基础设施欠账
大力完善城市给水、排水等基础设施。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公共厕所、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提高基础设施承载能力。统筹规划建设基本商业网点、医疗卫生、养老、物流配送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
(2)增加公共空间
加大违法建设查处拆除力度,积极拓展公园绿地、城市广场等公共空间,完善公共空间体系。控制城市改造开发强度和建筑密度,根据人口规模和分布,合理布局城市广场,满足居民健身休闲和公共活动需要。加强对山边、水边、路边的环境整治,加大对沿街、沿路和公园绿地周边地区的建设管控,禁止擅自占用公共空间。
(3)改善出行条件
加强街区的规划和建设,推行“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打通断头路,形成完整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性。
(4)改造老旧小区
统筹利用节能改造、抗震加固、房屋维修等多方面资金,加快老旧住宅改造。支持符合条件的老旧建筑加装电梯,提升建筑使用功能和宜居水平。实施小区海绵化改造,配套建设菜市场、便利店等社区服务设施。
(5)保护历史文化
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做好城市历史风貌协调地区的城市设计,保护城市历史文化,更好地延续历史文脉,展现城市风貌。鼓励采取小规模、渐进式更新改造老旧城区,保护城市传统格局和肌理。加快推动老旧工业区的产业调整和功能置换,鼓励老建筑改造再利用,优先将旧厂房用于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养老和创意产业。确定公布历史建筑,改进历史建筑保护方法,加强城市历史文化挖掘整理,传承优秀传统建筑文化。
(6)塑造城市时代风貌
加强总体城市设计,确定城市风貌特色,保护山水、自然格局,优化城市形态格局,建立城市景观框架,塑造现代城市形象。加强新建、改扩建建筑设计管理,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鼓励出精品佳作,促进现代建筑文化发展。
四、健全保障制度,完善政策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
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要争取城市主要领导的支持,将“城市双修”工作列入城市人民政府的重要议事议程。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城市双修”工作。
(2)创新管理制度
研究城市公共空间拓展的激励机制,鼓励增加公共空间。抓紧建立公共建筑拆除管理程序和评估机制,制止城市大拆大建。完善园林绿化管理制度,研究建立生态修复补偿机制,切实保护和增加绿色空间。
(3)积极筹措资金
  推动将重要的“城市双修”工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保持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城市双修”项目,发挥好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发动社会力量推进“城市双修”工作。
(4)加强监督考核
住建部将研究制订“城市双修”工作评价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开展全国“城市双修”实施成效评价,并把评价结果纳入国家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评审考核范围。
(5)鼓励公众参与
 加强宣传工作,普及生态环保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城市双修”工作的认识。要创造条件,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及时听取社会各界和有关专家的意见,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主要任务目标
2017年,各城市全面启动城市建设和生态环境综合评价,力争完成重要区域、地段、街道的规划设计,制定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实施计划,推进一批富有成效的示范项目;
2020年,“城市双修”工作在全国各市、县全面推开,通过开展“城市双修”,使城市病得到有效缓解,城市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与修复,城市功能和景观风貌明显改善;
2030年,全国“城市双修”工作要取得显著成效,实现城市向内涵集约发展方式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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