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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价款管理、投资管控的主体区分
发包人:
发包人是项目发起者,是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发包人需要保证项目的建设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实现项目的预期使用功能。发包人工程价款管理主要包括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签订合同)、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工作等。
承包人:
承包人是项目实施者,是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承包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建设工程项目,通过向发包人申请工程价款和获得发包人工程价款的支付来保证和视线自己的经济利益。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会合理利用报价策略并在实施过程中实现报价策略,获得相应的利润效益。
工程造价咨询人:
工程造价咨询人受发包人委托进行造价咨询工作来保证发包人利益,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价款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人可受委托编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也可受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限价;此外应帮助发包人审核和确认合同价款调整事项、编制及审核工程结算工作等,现阶段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正在由传统的全过工程造价咨询向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模式进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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