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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断面设计需符合哪些规定?
道路断面,是道路规划中必不可少的内容。它由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车带、设施带、绿化带等组成,特殊断面还可包括应急车道、路肩和排水沟等。那么,你知道道路断面的设计需要符合哪些规定吗?
道路断面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规定:
(1)道路断面应依据道路功能以及相关规范进行设计,符合人车分行的要求,并为公交线网的敷设提供必要条件。
(2)道路断面的设计要素包括车行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分隔带、设施带等,应根据规划道路等级和断面设计确定道路红线宽度。道路红线宽度宜采用12米、16米、20米、22米、24米、30米、32米、35米、40米、45米、50米、60米等常用数值。
(3)公共活动中心区、居住社区、一般城市建设区的主干路及以下等级道路的机动车车道宽度应为 3-3.5 米/条,交叉口进口道渠化段的机动车车道宽度可缩窄至 2.75米/条。货运专用车道宽度可增至 3.5-4米/条。
(4)道路的高峰小时单向公交车流量达到60辆以上,或高峰小时单向公交客流量达到3000人次以上,或公交客流量占道路断面客流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时,在道路断面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道路上应设置公交专用道。公交专用道的宽度宜控制在3.5米。
(5)非机动车道第一条车道宽度为1.5米,增加的车道每条宽度为1米。在机非分行的道路上,非机动车道宽度不得小于2.5米。
(6)人行道的宽度不宜小于3米,宽度12米及以下道路的人行道宽度最小不得小于1.8米。人流量较大的区域,宜设置较宽的人行道。
(7)鼓励人行道与相邻建筑退界空间进行一体化设计,统筹利用空间资源,塑造高品质步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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