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可以调整基本农田吗?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在满足特定条件和严格程序的前提下,可以调整永久基本农田,但这并非随意行为,而是有明确的政策底线和操作规范。下面这个表格清晰地概括了核心的调整原则与要求。
| 调整维度 | 核心原则与要求 |
|---|---|
| 根本原则 | 坚持 “总体稳定、微调优化、先补后调” ,确保调整后布局更优、质量更高。 |
| 数量要求 | 调整后必须实现 “数量有增加” ,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调整面积的5%。 |
| 质量要求 | 调整后必须实现 “质量有提升” ,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平均质量等别应高于调出地块。 |
| 布局要求 | 调整后必须实现 “布局更集中连片” ,重点整合零星、破碎的地块,使农田布局更优化。 |
| 规模限制 | 调整规模有上限,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所在乡镇永久基本农田总面积的5%(部分地区如湖北曾规定为10%,但需以最新国家及地方政策为准)。 |
允许调整的具体情形
政策允许的调整并非为了给建设开发让路,而是旨在解决现有基本农田布局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真正实现“小调整”换来“大优化”。具体情形主要包括:
- 优化零散布局:可以调出项目区内那些布局零星分散、规模过小、破碎化严重,以及因沟渠、道路等配套设施不完善导致确实不便耕作的地块。同时,将周边质量更好、更集中连片的一般耕地补划进来。
- 保障必要建设:对于农村道路、沟渠、村民安置点还建等确实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在无法避让的情况下,允许按规定程序调整。
- 实施生态修复:对于位于禁止人为活动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地内,或属于严重沙化、石漠化、严重污染等不适宜继续耕种的土地,经国务院同意后,可结合生态退耕进行调整。
必须遵守的严格程序
永久基本农田的调整绝非易事,必须遵循一套严谨的法定程序,确保全过程规范透明:
- 编制调整方案:首先需要编制详细的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该方案必须纳入相应的村庄规划或乡镇国土空间规划。
- 分级审核批准:调整方案需由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至省级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进行联合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纳入规划实施。
- 坚持“先补后调”:这是一个关键程序。必须在项目动工前,先行完成补划地块的验收和报备,确保“补”的面积和质量都已落实到位,然后才能动工调整原有地块。
- 验收与数据更新:整个整治项目完成后,需通过省级验收。验收合格后,最重要的环节是及时更新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和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告。
严禁触碰的政策红线
需要特别警惕的是,政策明确划出了以下“禁区”,严禁以下列名义擅自调整永久基本农田:
- 严禁为各类人造景观工程(如公园、湖泊湿地、城市绿化带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 严禁在城乡建设中以单个项目占用为目的擅自调整永久基本农田。
- 严禁以整治名义进行破坏生态环境的砍树、挖山、填湖等活动。
总而言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的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是一项政策性强、要求极高、程序严谨的工作。其核心目标是优化布局、提升质量,而非单纯减少面积。
如果你正在具体操作此类项目,务必将所在地的最新实施细则作为首要遵循,并强烈建议在方案编制初期就与省、市两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和预审,这是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的关键。
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你更清晰地理解相关政策。如果你对某个具体环节,比如调整方案的编制要点或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有更深入的疑问,我很乐意提供进一步的分析。
更多相关信息 还可关注中铁城际公众号矩阵 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即可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