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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工作的前提、单元、内容、目的、具体目标是什么?
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中,其核心是通过系统性的空间优化和资源配置,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保护。以下是其实施工作的前提、单元、内容、目的及具体目标的系统梳理:
一、实施工作的前提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并非“一刀切”推进,需满足以下基础条件:
规划引领:以国土空间规划(含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为依据,确保整治方向与区域发展战略(如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等)一致,避免无序调整。群众意愿: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通过村民会议、听证会等形式征求集体和农户意见,保障其对土地权属调整、安置方案等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禁止强制推行)。权属清晰:完成整治区域内土地(承包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的权属调查与确权登记,明确产权边界,避免因权属纠纷阻碍实施。基础数据支撑:基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质量等级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成果,掌握土地利用现状、资源禀赋、生态本底等核心数据,为精准施策提供依据。政策与资金保障:落实国家及地方关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政策支持(如增减挂钩、耕地占补平衡、生态补偿等),并明确资金来源(财政专项、社会资本、金融信贷等)。
二、实施的单元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以**“特定空间区域”**为基本实施单元,强调“全要素、全地域、全过程”覆盖,常见单元类型包括:
乡镇域单元:以乡镇行政辖区为整体,统筹镇域内田、水、路、林、村等要素,是国家和省级层面重点推进的单元(符合“乡镇统筹”的治理逻辑)。跨乡镇连片单元:针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等生态系统完整性或产业协同需求,打破行政边界,整合多个乡镇的碎片化区域(如流域、山脉、产业集群带)。村庄/片区单元:以行政村或几个相邻行政村组成的“乡村片区”为单元,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耕地保护与宅基地盘活(适用于村庄布局分散、空心化突出的地区)。特定功能区单元:围绕特定功能定位划定,如粮食主产区(聚焦耕地集中连片整治)、生态脆弱区(聚焦生态修复与保护)、城乡融合区(聚焦建设用地集约利用与产城融合)。
三、实施的内容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生命共同体”的全要素系统治理,核心内容包括五大类:
1. 农用地整治
优化耕地布局:通过“小并大、陡变缓、旱改水”等方式,推进耕地集中连片和规模化经营;提升耕地质量:开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排水设施建设(如高标准农田建设);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管控永久基本农田占用,通过整治补充优质耕地,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2. 建设用地整治
农村建设用地盘活:推进闲置宅基地、废弃工矿用地、低效集体建设用地复垦或再利用(如转为耕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或产业用地);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对城镇建成区内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进行改造(如旧厂区、城中村升级);增减挂钩与增存挂钩: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产生节余指标,用于城镇新增建设用地需求,或消化城镇存量建设用地。
3. 生态保护修复
生态系统治理:对退化林草地、水土流失区、矿山废弃地、黑臭水体等进行修复(如退耕还林还草、矿山复绿、河道清淤);生物多样性保护:构建生态廊道、恢复湿地/林地等栖息地,保护珍稀物种;生态网络构建:将分散的生态斑块连接成网,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如农田防护林体系、城乡绿道)。
4. 乡村风貌与文化保护
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农村垃圾、污水、厕所,完善道路、照明、公共服务设施(如村容村貌美化);历史文化传承:保护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农业文化遗产(如古民居修缮、非遗工坊活化),避免“千村一面”。
5. 产业融合与布局优化
产业空间重构:根据资源禀赋引导产业向园区或集聚区集中(如农业产业园、乡村旅游综合体),淘汰落后产能;一二三产业融合:依托整治后的耕地、生态资源发展现代农业、休闲旅游、康养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四、实施的目的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根本目的是破解当前土地利用中的突出问题(如耕地碎片化、建设用地低效、生态退化、城乡发展不平衡),最终实现“空间优化、资源高效、生态安全、城乡融合、共同富裕”的综合目标,服务于乡村振兴和美丽中国建设。
五、具体目标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目标可分为约束性目标(必须完成)和预期性目标(力争实现),具体包括:
1. 空间布局优化目标
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空间格局;实现田、水、路、林、村等要素协调配置,消除空间冲突(如耕地与建设用地交错、生态空间被侵占)。
2. 耕地保护目标
严守耕地红线:确保整治区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通过增减挂钩补充耕地不少于占用耕地);提升耕地质量:建成一批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如亩均粮食产能提高10%以上);优化耕地结构:增加优质耕地(如水田、水浇地)占比,减少坡耕地、中低产田比例。
3.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目标
农村建设用地减量:通过拆旧复垦减少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如户均宅基地面积达标、空心村整治率达80%以上);城镇建设用地增效: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地均GDP产出(如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节余指标利用:产生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优先用于乡村振兴项目。
4. 生态保护修复目标
生态系统功能提升:修复受损生态系统的结构与功能(如森林覆盖率提高、水土流失面积减少、水质达标率提升);生态安全保障: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重要生态功能区(如水源涵养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不受破坏;碳汇能力增强:通过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增加陆地碳汇,助力“双碳”目标。
5. 乡村发展与民生改善目标
农民增收:通过土地流转、产业融合、就业带动等,提高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如年增长8%以上);人居环境改善: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100%、生活污水治理率达70%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90%以上;治理能力提升:健全乡村规划实施机制、土地权属管理制度,增强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的自治能力。
6. 文化传承与特色塑造目标
保留乡村特色:避免大拆大建,保护传统村落格局、建筑风貌和民俗文化(如每个整治单元至少保留1个传统村落);培育乡村文化IP:结合当地资源打造具有辨识度的文化品牌(如农耕文化体验、红色文化旅游)。
综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是一项“多规合一、多措并举、多方参与”的系统性工程,其核心是通过空间重构推动资源、生态、经济、社会的协同发展,最终实现“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好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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