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造平台 成就员工 创知名品牌 建专家团队

行业资讯

无明确收益来源的项目,能否申报2026年专项债?

新闻时间:2026-03-12 文章来源:网络 文章作者:admin

直接回答:不能。

根据现行政策,没有明确保障偿债收益来源的项目,无法通过2026年专项债的合规性审查。

政策红线:无收益项目被明确禁止

国家层面“负面清单”
国务院办公厅明确规定,将“完全无收益的项目”纳入专项债投向领域的“负面清单”,实行“未纳入负面清单的项目均可申请”的原则。这意味着,只要项目完全没有收益,就不在专项债的支持范围内。

地方层面执行口径
各地在实际操作中更为严格。例如,内蒙古苏尼特左旗要求申报项目“有收益”;山东诸城、云南罗平等地均明确,无收益的纯公益性项目不能申报专项债,只能考虑一般债券。

硬性指标:收益测算是审核核心

2026年专项债对项目的“收益自平衡”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审核将聚焦于“有没有收益”和“够不够还”两个核心问题。

“一案两书”要求:实施方案必须详细列明收益来源,财务评价报告需证明项目收益对债券本息的覆盖倍数不低于1.3倍(部分地区或项目要求达到1.4倍)。审核逻辑:如果项目没有明确的收益来源,就无法编制出符合要求的“一案两书”,在形式审查阶段即会被否决。

实操建议:如何判断与调整项目

判断标准
如果您的项目目前仅有社会效益,缺乏经营性收入、收费收入或明确的政府性基金收入等对应的偿债现金流,则基本不具备申报专项债的条件。

调整路径

调整资金渠道:考虑改用一般债券进行融资。一般债券用于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但严禁用于经常性支出。重新包装项目:为项目捆绑经营性内容,挖掘可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或收费权(如配套商业、停车场、广告位、标准厂房租金等),使其转变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再按专项债要求重新测算和申报。


更多相关信息 还可关注中铁城际公众号矩阵 扫一扫下方二维码即可关注

友情链接

智慧污水厂平台 智慧排水系统 钢结构检测 工程咨询 智慧供水系统 基安物联 地下水监测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