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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按目标定位可以分为哪些主要类型?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并非采用“一刀切”的模式,而是根据区域发展需求和核心目标进行差异化定位。综合各地的实践与政策文件,其目标定位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区域发展布局型
此类项目旨在服务国家或区域重大发展战略,优化宏观空间格局。它通常跨越单个乡镇的范畴,在更大区域尺度上进行统筹,以支撑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融合等战略目标。例如,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就计划在跨省域毗邻区域协同推进整治项目,以探索跨行政区划的空间治理协同模式。
二、县域经济发展型
这类项目以县域为统筹单元,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作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其核心是通过整治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盘活土地资源,为县域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升级提供空间和要素保障,从而激发县域经济的内生动力。
三、新型城镇化型
主要服务于城镇化进程,重点在小城镇地区以乡镇为单位开展。其目标是通过建设用地整理、空间布局优化,促进土地要素有序流动,为美丽城镇建设提供精准的用地保障,并改善城镇人居环境,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四、农业产业化型
此类项目聚焦于现代农业发展,核心任务是通过农用地集中连片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推动耕地“小块并大块”,为农业规模化、机械化、产业化经营创造条件。其目标是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并助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乡村注入新产业、新业态。
五、生态修复型
以生态保护修复为核心导向,重点解决生态质量退化、环境破坏等问题。项目通过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修复生态基底,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并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现生态产品的价值转化。
六、“1+N”示范型及其他综合型
在实践中,许多项目并非单一目标,而是呈现复合型特征。“1+N”示范型即是以一个核心目标为主导,融合其他多个目标,打造可复制推广的综合性样板。此外,一些地方也探索了如整村整治模式,主要在农村地区以行政村为单位,激活沉睡资源,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支撑。
总而言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类型划分体现了其作为“政策工具箱”和“空间治理平台”的灵活性。各地需根据自身发展阶段和实际需求,选择并融合适宜的类型,系统性地解决空间矛盾,最终服务于乡村全面振兴和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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