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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项目从谋划到发行一般要经过哪些主要阶段?
专项债项目从谋划到发行,通常要经历以下六个主要阶段:
1. 项目谋划与论证
此阶段核心是判断项目“值不值得做、能不能发债”。
明确方向与边界:紧扣国家和地方发展规划,在专项债支持的公益性领域内筛选。同时,必须规避楼堂馆所、形象工程、一般房地产等禁止类项目。开展可行性研究: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公益性、收益性和风险,并初步测算项目收益能否覆盖融资本息(实践中通常要求本息覆盖倍数不低于1.2倍)。形成实施主体:确定项目业主(如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国企),由其负责后续申报与实施。
2. 前期手续与项目储备
此阶段旨在让项目达到“可申报”的成熟度,并纳入官方储备库。
办理审批手续:完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批复,并取得规划、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等关键手续。优先支持已开工或年内能开工的项目。录入项目库:将项目信息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和“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库”,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机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由财政部门组织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收益、风险等进行评估,作为入库和后续安排额度的参考。
3. 申报审核与额度下达
此阶段是项目获得省级和国家层面“入场券”的关键。
地方申报:市县发改、财政部门从储备库中筛选成熟项目,形成申报清单,上报至省级部门。省级审核:省级发改、财政联合审核项目的合规性(投向、手续)和可行性(收益、平衡方案),通过后上报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国家审核与额度下达: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审核通过后,将项目纳入国家层面的准备清单,并核定下达各省的新增专项债务限额。
试点地区说明
在“自审自发”试点地区(如北京、上海、浙江等),项目经省级审核批准即可发行,仅需向国家备案,流程大幅简化。
4. 发行准备与材料编制
此阶段是将项目方案转化为可向市场发行的债券产品。
编制核心文件:一案两书:即《项目实施方案》(含融资平衡方案)、《财务评价报告》和《法律意见书》。配套材料:可研批复、用地/规划/环评等全套前期手续文件。完善发行条件:确保项目已开工或具备开工条件,并完成承销团组建、信用评级等市场化发行准备工作。
5. 债券发行与资金拨付
此阶段是项目正式面向市场融资并获取资金。
组织发行:省级财政厅制定全省发行计划,明确时间、规模、期限等,通过公开招标或簿记建档方式发行。信息披露:在发行前按规定披露《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向市场说明项目情况和偿债安排。资金拨付:债券募集资金由省级财政拨付至项目单位,并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6. 存续期管理与绩效评价
债券发行后,进入“借、用、管、还”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预算管理:将还本付息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确保按时足额偿还。绩效监控: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开展全过程绩效监控与评价,评价结果与未来额度分配挂钩。风险管理:对资金闲置、挪用等问题,采取通报、约谈、扣减或暂停限额等措施进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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