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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跨部门协同不畅导致报审延迟,编制与报审阶段需建立哪些协同保障机制?
这是一个非常现实且关键的问题。跨部门协同不畅是导致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方案报审延迟的首要原因之一。要在编制与报审阶段破解这一难题,必须从机制设计、流程再造和技术支撑三方面入手,建立刚性与柔性相结合的协同保障机制。
一、编制阶段:建立“高位统筹、前端融合”的协同机制
编制阶段是协同的起点,目标是“编一个大家都认账的方案”,避免将矛盾和问题留到报审阶段。
1. 成立高规格、实体化运作的领导小组(高位统筹)
组成:由县(市)政府主要领导(县长/市长)任组长,分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的副职任副组长,自然资源、发改、财政、生态环境、水利、交通、农业农村、文旅、林业、住建、司法等部门及所涉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职责:顶层设计:审定整治目标、范围、主要指标和重大原则。资源统筹:协调解决规划、资金、用地等重大问题。争议仲裁:对部门间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进行最终裁定。运作方式: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如每月一次),遇重大事项随时召开专题会,并形成会议纪要,作为方案编制的依据。
2. 设立跨部门工作专班与联合办公机制(前端融合)
组成: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业务骨干中抽调人员,成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专班”,集中在自然资源部门或指定地点办公。职责:集中办公:打破部门壁垒,实现“面对面”沟通,提高沟通效率。联合调研:共同开展实地踏勘,现场发现问题、研讨对策。协同编制:共同参与方案起草、讨论和修改,确保各部门诉求在方案中均有体现。运作方式:建立日碰头、周调度机制,及时解决编制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3. 建立“清单式”协同与前置审查流程
需求清单:工作专班在编制初期,向各部门征集对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形成“部门需求清单”,明确各部门关心什么、担心什么、需要什么。审查清单:制定标准化的《部门联合审查清单》,明确各部门在方案不同阶段的审查要点、时限和输出成果。例如:自然资源局:审查“三区三线”符合性、用地规模、权属调整可行性。农业农村局:审查耕地质量提升措施、产业布局合理性、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方案。生态环境分局:审查生态修复措施、环境影响、生态红线避让情况。财政局:审查资金筹措方案的可行性、财政承受能力。前置审查:方案初稿完成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常是自然资源局)组织各部门进行集中联合审查,一次性反馈所有修改意见,避免方案在不同部门间反复流转。
4. 引入第三方技术支撑与公众参与
第三方机构: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规划院、咨询公司作为技术总包,负责统筹协调各专业领域的技术方案,弥合部门间的技术鸿沟。公众参与:通过村民会议、听证会等形式,提前收集群众对产业、安置、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并将其作为方案必须回应的内容,减少后期因群众反对导致的方案颠覆性修改。
二、报审阶段:建立“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协同机制
报审阶段的目标是“让方案跑起来,而不是人跑断腿”,通过优化流程压缩审批时间。
1. 明确牵头部门与“一窗受理”
明确牵头部门:由县级政府指定一个部门(通常是自然资源局)作为报审工作的总牵头单位,负责整个报批材料的组织、汇总、报送和跟踪。“一窗受理”:由牵头部门设立“报审服务窗口”,各相关部门将本部门出具的审查意见、证明文件等,统一提交至该窗口,由窗口进行形式审查和材料完整性核验,避免报审单位多头跑、反复跑。
2. 推行“并联审查”与“限时办结”
并联审查:改变过去“串联式”的部门审查模式(A部门审完B部门才能审),变为“并联式”。即牵头部门将全套材料分发给所有相关部门,各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如5-7个工作日)同步出具书面审查意见,而非等待上一部门完成后再开始。限时办结:制定《方案报审各环节时限表》,明确从县级政府上报到省级部门出具批复,每个环节的办理时限。例如:市级自然资源局审核:5个工作日省级自然资源厅受理与处内会审:15个工作日省级部门联审与专家评审:20个工作日厅长办公会审议:10个工作日总计承诺时限:一般不超过60个工作日(不含补充材料时间)。
3. 建立“问题销号制”与跟踪督办机制
问题销号制:牵头部门建立《报审问题台账》,对上级审查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或部门联审中发现的问题,逐项登记,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确保所有问题清零后再上报。跟踪督办:由县政府督查室或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审流程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对无故拖延、逾期未反馈意见的部门进行通报,并将此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4. 建立“预沟通”与“容缺受理”机制
预沟通:在正式报审前,牵头部门可与省级主管部门进行预沟通,汇报方案核心思路和主要指标,争取政策支持,提前了解可能的审查重点和难点,做到心中有数。容缺受理:对于不影响方案实质审查的非关键性材料(如个别附件格式不规范、签章不全等),在主要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审批部门可先行受理审查,并要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齐补正,避免因“小瑕疵”耽误整体进度。
三、方案编制实操建议
在方案中“立规矩”:将上述协同机制(如领导小组、专班、并联审批、时限要求等)作为《保障措施》专章的重要内容写入方案,使其具有约束力,而不仅仅是口号。绘制流程图:用清晰的流程图展示从编制到报审的全过程,标明每个环节的负责部门、工作内容、输入输出成果和时限,一目了然。预设“协同记录”附件:在报批材料中,附上《部门意见采纳情况表》、《会议纪要》、《联合审查签到表》等材料,用事实证明协同过程的有效性,增加方案的可信度和审批通过率。
通过上述机制的建立,可以将协同工作从“靠人情、靠自觉”转变为“靠制度、靠流程”,从而有效破解跨部门协同不畅的难题,大幅缩短报审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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