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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初步设计的报审主体与审定层级?
农发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审主体与审定层级,需按项目类型和层级管理规则区分,核心规定如下:
一、报审主体
| 项目类型 | 报审主体 | 依据 |
|---|---|---|
| 土地治理项目 | 由县级农发机构/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编制,报上级审定 | 县级部门是实施责任主体,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完成后按程序上报 |
| 产业化发展项目 | 由项目实施单位(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自行编制,审定后报县级农发机构备案 | 不涉及工程建设的项目,可用评审通过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替代初步设计 |
二、审定层级
| 项目类型 | 审定层级 | 特殊规则 | 依据 |
|---|---|---|---|
| 土地治理项目 | 原则上由省级或设区的市级农发机构审定,部分省份下放权限至市级 | 1. 调整变更涉及财政资金100万元以上的,需重新审定后报国家农发办批准;100万元以下的由审定该初步设计的省级/地级农发机构批准 2. 项目变更(性质/地点/实施单位任一变更)或终止,需报国家农发办或省级农发机构批准 | 地方可结合实际下放权限,如安徽明确由市级农发机构审定,报省农发局备案;甘肃酒泉由市级农发办组织评审批复,报省农发办备案;云南由州(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批;连云港由市级农业农村局受省级委托审批 |
| 产业化发展项目 | 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审定,报县级农发机构备案 | 无强制上级审定要求,仅需履行备案程序 | |
| 部门农发项目 | 土地治理类由省级或设区的市级有关部门审定,报省级备案;产业化类由设区的市或县级有关部门审定,报省级备案 | 年度实施计划由省级有关部门批复,报国家农发办和中央有关部门备案 |
三、通用流程要求
- 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需征求项目区群众意见,公示不少于5-7个工作日(涉秘内容除外)。
- 审定/备案后,需编制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由省级农发机构批复并报国家农发办备案。
- 所有调整、变更、终止需在项目立项次年6月底前完成,逾期将逐级收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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