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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幅路中央分隔带宽度、防眩设计标准是什么?
双幅路(两块板)的中央分隔带宽度与防眩设计标准如下:
一、中央分隔带宽度标准
遵义中心城区(导则):快速路、干线性主干路、一般性主干路采用两幅路时,均“应设中央分隔带”或“宜设中央分隔带”,但未在正文直接给最小宽度;其管控表明确快速路“应设中央分隔带”,干线性主干路“应设中央分隔带”,一般性主干路“宜设中央分隔带,条件受限时可采用双黄线”。邯郸市:中间分隔带最小宽度规定为快速路 3.0 米、主(次)干路 2.0 米。佛山市:快速路中央分隔带宽度应为 2~6 米;主干路设中央分隔带时宽度应为 2~6 米;次干路中央分隔带宽度一般为 2~6 米。达州市达川区(既有道路改造):受总宽限制时,新建/改建交叉口中央分隔带至少 2.0 米(新建)、1.5 米(改建),或采用中央分隔栏杆(净高≥1.10m)替代。北京市地方标准:道路有中间带时,中央分隔带最小宽度为 1.5m,并应采用立缘石围砌(注:达川文件引《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 称最小 1.5m;北京 DB11/1116 未列具体数值但强调整体空间分配)。
冲突说明:中央分隔带最小宽度在各地规定中存在差异——北京/国标导向 1.5m、邯郸快速路 3.0m/干路 2.0m、佛山 2~6m、遵义未单列数值但要求必设,设计需服从项目所在地强制导则。
二、防眩设计标准
种植防眩(分车绿带):道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种植乔木分车带净宽度应大于 1.5m;中间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 0.6m 至 1.5m 范围内,配置植物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株距不大于冠幅的 5 倍。设施防眩:快速路中央带宽度 ≥2m 时,可预埋防眩板或灌木种植区(前文问答提及,但搜索结果中遵义导则仅提“设置物体隔离如绿化带、隔离墩、隔离栏”);达川明确双向六车道及以上道路无中央分隔带且不设防撞护栏时,应设分隔栏杆净高不宜低于 1.10m。北京完整林荫道:中央分隔带、外侧分隔带、行道树设施带均种植高大乔木,且交叉口范围连续种植,间接实现视觉遮挡。
综上,双幅路中央分隔带宽度由地方规范具体给定(1.5~6m 不等),防眩则通过“1.5m 以上绿带+0.6~1.5m 密植树冠”或“隔离栏/防眩板”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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