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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出台不动产登记新规,增加不动产测绘内容
3月21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这意味着,深圳不动产登记新规在公开征求意见之后,即将出台!
这并不是一份新文件,而是对于《关于加强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10〕66号,以下简称66号文)的修订。
66号文在2020年5月31日发布以后,对于对推动深圳市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发挥了积极作用,解决了一批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
然而,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成因错综复杂、历史跨度漫长、涉及部门多、堵点难点多,66号文都有进一步优化完善的必要。
这一次的修改变化点主要在哪些方面呢?
1. 调整政策的适用范围,将非营利性的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公共设施等不动产也纳入了处理范围。
2. 完善申请主体。以当事人申请为原则,但对因特殊情形导致当事人缺位时申请主体作出补充完善,避免历史遗留不动产问题因申请主体缺位导致无法推动解决。而且还设立了政府兜底条款。
3. 增加不动产测绘内容。对不动产测绘问题专门作出要求和规定,明确测绘标准等。
4. 优化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及办理程序。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转移登记的申请材料、完善转移登记的办理程序。
5. 增加送达规则、统一公告程序。规范了文书送达程序、公告期限、公告地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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