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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申报材料编制要点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申报材料的编制需围绕“合规性、科学性、可操作性”核心要求,结合地方政策与项目实际,系统整合多维度内容。以下是关键要点及对应材料清单:
一、基础立项材料
立项申请文件
县级人民政府出具的正式申请函,明确申报意愿、责任主体及实施范围。附整治区域矢量图(边界清晰,与“三区三线”不冲突)及最新国土变更调查数据。
可行性研究报告
资源潜力分析:耕地碎片化、建设用地低效利用、生态退化等现状分析。整治目标:量化指标(如新增耕地≥5%、生态修复面积等)。实施路径:农用地整理(耕地连片)、建设用地整理(拆旧复垦)、生态修复(湿地恢复等)。资金预算:财政投入、社会资本参与及指标收益分配机制。
二、实施方案编制要求
核心内容
整治任务:明确农用地、建设用地、生态修复的具体任务(如耕地连片度提升10%、拆旧复垦规模等)。实施计划:分阶段安排子项目(如土地平整、道路建设),实施周期一般为3-5年。资金平衡:核算总投资(含工程费、管理费),说明收益来源(节余指标交易、土地出让收入)。
技术规范
空间规划衔接: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衔接,采用GIS绘制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图,标注地块坐标。数据库要求:确保图数一致,符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指南(试行)》附录C的编制标准。
三、规划与合规性材料
规划一致性证明
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批复文件,确保整治后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若涉及规划调整,需提交规划修改论证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
专项规划对接
与村庄规划、生态修复规划、产业规划的衔接说明,避免冲突。
负面清单规避承诺
县级政府出具合规承诺书,明确不涉及违背农民意愿合村并居、破坏生态红线等行为。风险防控方案:针对信访、舆情等潜在风险提出化解措施。
四、公众参与与权属调整材料
村民意见公示
两次公示:第一次划定整治区域时,第二次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涉及拆迁安置的,需提供村民签字同意书(比例≥2/3)。
权属调整方案
明确土地、房屋等权属变更规则,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议及公示材料。涉及飞地、插花地调整的,需征得2/3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
五、资金与技术保障材料
资金保障证明
财政资金配套文件(如财政预算批复)、政策性银行贷款意向书或社会资本合作协议。资金平衡表:明确财政投入、社会资本、指标收益等来源。
技术支撑文件
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生态影响评估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需提供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等工程设计图纸。
六、地方差异化材料(需重点关注)
湖北省:需提交村庄规划批复文件、位置图、倾斜摄影三维模型。广东省:提供试点方案及申报表、市级审查意见。浙江省:土地清查报告、权属调整意向书。
七、材料编制注意事项
格式规范
实施方案需提交PDF(盖章扫描)和Word版,附表按《实施指南》附录C编制。所有材料基于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严禁使用过期图件。
真实性要求
若虚报新增耕地面积等关键指标,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责。
时效性
优先采用无人机倾斜摄影三维建模技术,建立项目区实景三维模型。
总结
申报材料需以“合规性为底线、科学性为核心、可操作性为保障”,重点突出整治目标的量化性、资金平衡的可行性、公众参与的合法性,同时严格遵循地方差异化要求。建议编制前与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对接,确保材料完整性与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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