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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面临哪些主要规划衔接问题?
当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在规划衔接方面面临的核心问题,主要体现在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融合、专项规划的协同编制、以及规划动态调整的机制等方面。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整治项目的科学性、合法性与可实施性。
一、规划体系不健全,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不畅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必须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但目前两者间的衔接机制尚不完善。
- 规划依据缺失或滞后:部分地区在开展整治时,其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或村庄规划尚未编制完成或未获批准,导致整治工作缺乏法定规划依据,存在“规划跟着项目走”的风险。自然资源部明确要求,整治实施方案应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一致,涉及修改规划的,应经法定程序批准。
- “多规合一”协同不足:整治工作涉及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住建、文旅等多个部门,但各部门规划(如产业规划、生态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往往自成体系,数据标准不一,在规划衔接、数据共享和资金整合上难以形成合力,容易出现资源浪费和政策冲突。
- “通则式”规划应用待明确:对于暂不编制单独村庄规划的村庄,适用“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但如何将“通则式”规划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具体项目设计有效衔接,目前仍缺乏清晰的指引和操作细则。
二、专项规划编制难度大,与整治目标匹配不足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需要一系列专项规划支撑,但其编制面临现实挑战。
- 编制要求高、难度大:专项规划需要具备前瞻性和科学性,且要满足多项刚性约束。例如,在农用地整治中,需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但现实中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础薄弱,达标难度极大。在村庄整治中,需同时满足“建设用地减量化”和“不大拆大建”的要求,规划推进缓慢。
- 技术力量薄弱:负责编制专项规划的专班多由各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存在身兼多职、专业力量不足的问题,难以适应跨领域、综合性强的规划编制工作要求。
- 与实施方案脱节:专项规划若未能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总体实施方案、示范片区划定充分衔接,可能导致规划目标空泛,无法具体指导项目实施,出现“规划归规划,项目归项目”的现象。
三、规划动态调整机制不完善,难以应对实施变化
整治项目实施周期长,过程中常因政策、客观情况变化需调整方案,但规划调整机制不健全。
- 变更审批流程不清:项目实施中,可能因新的政策要求(如永农调整)、发现未纳入规划的文物、群众意愿变化、资金到位情况等,需要对子项目进行增删或调整。目前对于何种变更可由县级审批备案,何种必须报省级审批,缺乏统一、清晰的规则和流程,影响项目效率和规范性。
- 与“三区三线”协调复杂:整治允许在保持空间布局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进行局部微调,但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三区三线”的调整程序严格、敏感度高。例如,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规模原则上不得超过所涉乡镇划定面积的5%,且需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地踏勘论证并报部备案。如何在不突破底线的前提下,依法依规优化空间布局,对规划管理的精细化和灵活性提出了很高要求。
- 数字化监管与留痕不足:规划的调整和项目的实施,需要全流程数字化留痕以确保监管可追溯。虽然国家在推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但地方层面将整治项目规划调整、实施监测完全纳入统一平台动态管理的机制尚在建设中,存在监管滞后风险。
总结而言,当前规划衔接问题的核心是体系融合、部门协同与动态弹性的不足。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快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强化“多规合一”与部门联动,同时建立清晰、高效的规划动态调整与数字化监管机制,确保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在科学的规划框架内灵活、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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