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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在“十五五”涉农项目中的主要来源有哪些(如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

新闻时间:2025-12-25 文章来源:网络 文章作者:admin

一、中央层面资金

中央预算内投资(发改委统筹):持续加大对农业农村的固定资产投资力度,2025年拟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7350亿元,重点覆盖农业、乡村振兴、水利、防灾减灾、粮食仓储设施等八大领域、23个专项;同时新修订发布**《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农经规〔2025〕1415号),对和美乡村建设实行定额补助:常住人口≥30万人县8000万元**、10–30万人县6000万元、<10万人县4000万元,其中每县乡村产业配套设施不超过3000万元、每个行政村村庄基础设施不超过300万元,并明确建设内容与负面清单,强化全流程监管。配套的**《农业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发改农经规〔2024〕744号)**进一步规范农业领域专项的申报、执行与绩效管理。上述资金与制度为“十五五”涉农项目提供了稳定、规范、可预期的中央级财政支撑。

超长期特别国债:作为党中央、国务院加力稳投资的重要工具,超长期特别国债在“十五五”时期继续服务粮食安全与农业农村现代化。2024年已组织30年期超长期特别国债首次续发行,规模450亿元、票面利率2.57%;各地在高标准农田、灌区节水改造、粮油仓储与烘干等领域积极争取国债资金支持。例如黑龙江在2025年依托国债资金再建高标准农田80万亩,全省年度建设任务达1169万亩,显著提升粮食产能与防灾减灾能力。

二、地方层面资金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是地方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的关键抓手,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园区、高标准农田、冷链物流、农村人居环境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广东2023年发行用于农业农村的地方政府债券620.27亿元(其中专项债499.78亿元),通过项目谋划、融资辅导与绩效约束,放大财政资金撬动效应;四川作为先行省份,累计发行乡村振兴专项债143.23亿元、支持120个重点项目,形成“园区+基建+冷链”组合发债模式,融资成本普遍处于**3%—4%**区间,有效缓解地方财政压力、提升项目可持续性。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与本级配套:各级财政通过预算安排、本级配套、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等方式保障项目落地。以山东临沂为例,建立财政支农稳定增长机制,2021年以来整合涉农资金突破400亿元;同时规范举债融资、强化绩效监督,形成“财力安排+专项债+金融撬动”的多元保障格局,确保资金优先投向高标准农田、乡村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补短板领域。

三、土地出让收入与统筹整合资金

土地出让收入重点用于农业农村:明确土地出让收入重点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研发与推广等关键领域,并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为高标准农田、农田水利、种业振兴、数字农业等提供可持续的财力支撑。同时,各地通过涉农资金整合与项目打包,提升资金配置效率与规模效益,增强项目可落地性与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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