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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层级可以开展整治联动动态调整?
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国土空间动态调整的相关政策及实践,整治联动动态调整可在以下层级开展:
一、省级层级:负总责,统筹规则与跨域调剂
省级层面主要负责顶层设计、规则制定与跨域资源平衡:
- 制定全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实施意见或管理办法,明确动态调整的适用场景、调整底线、审批流程等核心规则。
- 统筹耕地集中整治区的动态调整机制,指导“优进劣出”的耕地布局优化,如广东省划定省、市、县级耕地集中整治示范区164个,建立省级动态调整机制。
- 负责省域范围内补充耕地指标、拆旧复垦建设用地指标的跨县域调剂管理,保障整治项目资金平衡。
二、市级层级:监管协调,审核指导
市级层面承担监管协调、审核论证与跨县域统筹职能:
- 对县级上报的项目选址建议书、实施方案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踏勘论证,如甘肃省要求市级审核后报省级纳入储备项目库。
- 监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过程,对“三区三线”局部优化、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等重大事项开展初审,协调跨县域资源平衡问题。
- 指导县级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维护与整治项目联动调整,监督调整过程符合底线要求。
三、县级层级:统筹谋划,方案编制与实施主体
县级是整治联动动态调整的核心实施主体:
- 合理划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单元,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将“三区三线”优化、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耕地补划等动态调整内容统一纳入方案专章。
- 统筹县域内耕地数量、质量平衡,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优先在整治实施单元内平衡,确有困难的在县域范围内统筹。
- 负责整治后成果更新,将调整后的数据逐级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作为规划管理、用地审批的依据。
四、乡镇层级:落地实施,需求反馈与民主协商
乡镇层面是动态调整的落地终端与需求来源:
- 参与县级实施单元划分,反馈本地空间布局优化需求,如耕地碎片化、建设用地低效等实际问题。
- 协助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实地核实,配合完成“先补后调”的新增耕地、补划地块落地工作。
- 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整治方案,保障调整内容符合群众意愿,落实后期管护责任。
五、村级层级:参与监督,权益保障与落地配合
村级层面主要承担民主参与、权益协调与落地配合职能:
- 参与整治实施方案的审议,监督调整内容是否损害村集体及村民合法权益。
- 配合完成整治后的土地权属调整、地籍调查与确权登记工作,保障“方便耕种、就近安置”原则落地。
- 反馈整治实施过程中的动态问题,如群众意愿变化、实施条件变动等,触发动态调整的必要性评估。
核心原则
所有层级的整治联动动态调整均需严守**“三区三线”总体稳定**底线,调整规模不得超过所涉乡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的5%,且必须坚持“先补后调”“可实测、可追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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