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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土地整治谋划阶段如何规避耕地占补平衡风险
谋划阶段规避耕地占补平衡风险,需从源头落实**“以补定占、少占优补、合规管控”**原则,核心措施如下:
一、选址阶段:“少占不占”源头控险
优先避让优质耕地:项目选址阶段提供≥2个比选方案,将占用耕地比例、永久基本农田占比作为核心比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占用耕地少的方案;引导项目使用存量建设用地、低丘缓坡地,严禁通过擅自调整国土空间规划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审批。严守管控红线:严禁占用10年内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尽量占用低等级耕地;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25度以上陡坡地、河湖管理范围、严重沙化/石漠化区域选址,避免后续补充耕地因生态约束无法落地。
二、指标阶段:“以补定占”提前锁定
匹配补充能力:以县域补充耕地储备库指标为前置条件,项目所在区域指标不足的,需明确跨地市调剂或国家统筹路径,建设单位需承诺将补充耕地费用足额纳入工程概算。落实“先补后占”:按照“以补定占”要求,以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基期(2020年)稳定利用耕地总量为基准,将省域内稳定利用耕地净增加量作为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上限,统筹安排项目建设时序,禁止“先占后补”。
三、质量阶段:“占优补优”合规达标
补充耕地来源合规:补充耕地优先从平原/低坡度耕地中流出的园地、林地、草地恢复,新开垦耕地需限定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确定的宜耕后备资源范围内,禁止在生态脆弱区、重要水源地15度以上坡地开垦。质量匹配要求:非农建设占用水田的必须补充同等面积水田,补充耕地质量不低于上年度县域内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平均质量等级,由农业农村部门开展质量鉴定,不达标不得用于占补平衡。
四、程序阶段:“全链合规”防范风险
纳入节约集约专章:可行性研究阶段编制节约集约用地专章,论证占用耕地必要性、规模合理性,明确耕作层剥离再利用方案,未通过用地预审的项目不得审批/核准。严禁违规操作:禁止通过数字高程模型(DEM)技术偏差虚报补充耕地,禁止社会资本单纯追求指标强行开发,补充耕地指标统一纳入省级平台公开调剂,严禁私下交易。
五、成本阶段:“足额计提”保障落实
将耕地开垦费、耕作层剥离费、补充耕地后续培肥管护资金足额纳入项目投资估算,明确补充耕地责任主体,非农建设无法自行补充的需按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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