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建设用地整治:核心目标、实施路径与乡村振兴协同实践
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建设用地整治是核心内容之一,旨在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提升土地利用效率、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并为乡村振兴提供空间保障。以下从概念定位、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实施路径及关键问题等方面展开说明:
一、概念与定位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以乡镇为基本单元,整体推进“田、水、路、林、村、矿”全要素综合治理。其中,建设用地整治聚焦于农村地区建设用地(包括宅基地、村庄建设用地、工矿废弃地、低效工业用地等)的低效、分散、闲置等问题,通过“存量挖潜、增量优化、空间重组”,实现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布局集中、功能完善,最终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与土地集约高效利用。
二、核心目标
盘活存量:激活闲置、低效建设用地(如废弃宅基地、旧厂房、关停工矿用地等),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布局:引导建设用地向中心村、集镇集聚,形成“集中紧凑、功能清晰”的乡村空间格局。改善环境:通过整治“空心村”、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保障权益:在整治过程中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促进农民增收与集体经济发展。生态协同:结合生态保护修复,减少建设用地对耕地的占用和对生态空间的破坏。
三、主要内容与措施
建设用地整治需结合地方实际(如村庄类型、人口分布、产业基础等),重点围绕以下方向展开:
(一)低效建设用地盘活
针对农村地区因产业升级、人口外流等导致的低效用地,通过“退出—流转—再利用”路径激活:
废弃宅基地与房屋:清理长期闲置、倒塌的宅基地及房屋,通过复垦、复绿或调整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低效工业用地:整合分散的村办企业、家庭作坊用地,引导入园或集中布局;对污染严重、产能落后的工业用地实施生态修复后转型为农业设施、公共服务或商业用地。闲置公共设施用地:梳理废弃学校、卫生室、粮站等公共用地,通过功能置换(如改造为村史馆、社区服务中心)或流转给新型经营主体(如民宿、乡村旅游企业)。
(二)“空心村”综合整治
针对人口外流导致的“空心村”(村庄内部建设用地闲置率高、外围扩张无序),重点实施:
村庄缩并:对人口流失严重、布局分散的自然村,通过搬迁安置引导人口向中心村集聚,腾退的宅基地复垦为耕地或生态用地。宅基地整理: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清理超占、多占宅基地;鼓励农户自愿退出闲置宅基地,通过“宅基地换房”“宅基地入股”等方式换取集中安置房或集体收益。功能提升:结合村庄规划,在中心村集中建设配套完善的住宅、公共服务设施(如幼儿园、卫生室、文化广场),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三)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
针对历史遗留的采矿用地、砖瓦窑用地等,通过生态修复与土地复垦转化为可利用建设用地或耕地:
复垦耕地:对地形平坦、土壤条件较好的工矿废弃地,实施土壤重构、配套灌溉设施,复垦为耕地并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复垦为其他建设用地:对区位较好、靠近城镇或产业园区的工矿废弃地,复垦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或城镇建设用地,用于发展乡村产业(如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
(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通过“建新拆旧、增减平衡”政策工具,将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腾退的指标与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挂钩,为城镇发展提供空间,同时反哺农村:
指标交易:整治腾退的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可在县域内或跨区域流转,收益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民安置补偿等。集中建设区划定: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划定“增减挂钩集中建设区”,引导农村建设用地腾退后集中布局,避免无序扩张。
四、实施路径与保障机制
建设用地整治需统筹规划、政策、资金与公众参与,形成“政府主导、村民主体、市场参与”的协同机制:
(一)规划引领
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为依据,明确建设用地整治的范围、目标、布局及用途管制要求。规划需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优先保障村民居住、公共服务等刚性需求,避免“一刀切”式整治。
(二)政策创新
土地政策: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为整治后土地流转提供制度保障。财政政策: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振兴、生态修复等专项资金,对整治项目给予奖补;鼓励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重点项目。金融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提供整治贷款,支持社会资本通过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EOD(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等模式参与。
(三)权益保障
农民参与:通过“一事一议”、村民代表大会等方式,充分征求村民对整治方案(如拆迁补偿、安置方式)的意见,确保村民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补偿安置: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如宅基地按面积、房屋按评估价值补偿),优先采用“实物安置”(如集中安置房)或“货币+社保”等复合安置方式,避免“重拆轻补”。
(四)监督与长效管理
过程监管: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监测整治进度与质量,防止“重数量轻质量”“占优补劣”等问题。后期管护:建立“村集体+合作社+农户”的管护机制,对整治后的耕地、建设用地明确责任主体,避免再次闲置或破坏。
五、关键问题与注意事项
权属争议:需严格界定土地所有权、使用权边界,避免因整治导致权属纠纷(如宅基地退出后的补偿分配)。生态保护:禁止以整治为名毁林开荒、破坏耕地,需保留必要的生态廊道、农田景观。产业支撑:整治腾退的土地需与乡村产业(如特色农业、乡村旅游)衔接,避免“为整治而整治”导致土地闲置。区域差异:需结合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如东部发达地区与西部欠发达地区)、村庄类型(如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分类施策。
建设用地整治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优化空间、激活资源”的关键环节,需以“集约高效、生态友好、农民受益”为导向,通过规划统筹、政策创新与公众参与,推动农村建设用地从“分散低效”向“集中高效”转型,为乡村振兴提供可持续的空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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