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建设用地指标整理要点
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建设用地指标整理是统筹城乡土地资源配置、激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价值、保障城乡发展空间的核心工具。其本质是通过“腾退-核算-流转-平衡”等环节,将农村低效、闲置建设用地转化为可统筹使用的指标资源,既为城镇发展提供空间,又反哺农村建设,最终实现“以存量换增量、以指标促集约”的目标。以下从核心目标、关键环节、操作要点及保障机制四方面系统梳理其要点:
一、核心目标:明确指标整理的价值导向
建设用地指标整理需围绕以下核心目标展开,确保整治方向与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需求一致:
盘活存量资源:通过腾退农村闲置、低效建设用地(如废弃宅基地、工矿废弃地),将“沉睡”的土地指标转化为可利用资源。优化空间布局:通过指标调配引导建设用地向中心村、集镇集聚,推动“散、乱、空”的村庄形态向“集中、紧凑、高效”转型。保障城乡发展:为城镇扩张、乡村产业(如文旅、农产品加工)提供用地指标支撑,同时确保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平衡权益与生态:在指标整理中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如宅基地退出补偿),避免破坏耕地与生态空间,实现“开发与保护协同”。
二、关键环节:指标整理的全流程操作要点
建设用地指标整理需贯穿“前期核算-中期腾退-后期流转-全程平衡”四大环节,每个环节均需细化操作标准与规范。
(一)前期核算:精准摸清指标“家底”
核心任务:通过全面调查与数据测算,明确可用于整理的建设用地指标总量及分布,为后续整治提供依据。
底数清查:
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为依据,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三调”)数据,全面核查辖区内建设用地现状(包括宅基地、村庄建设用地、工矿废弃地、低效工业用地等)。重点统计“闲置建设用地”(如长期无人居住的宅基地、废弃厂房)、“低效建设用地”(如容积率低于0.3的工业用地、超占超标的宅基地),建立“一图一表”(空间分布图+指标台账)。
指标核算:
理论潜力测算:根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测算可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总量(即“拆旧区”面积)。公式:可腾退指标=拆旧区复垦耕地面积×1.0(耕地占补平衡系数,部分地区因质量差异调整)。可用指标修正:扣除因生态保护(如基本农田、生态红线)、村民安置(需保留的居住用地)等约束条件后,确定实际可用于流转或城镇建设的“净指标”。
关键点:需结合地方实际(如人口密度、产业类型)动态调整核算标准,避免“一刀切”。例如,人口外流严重的村庄可适当放宽闲置宅基地认定标准,提高可腾退指标量。
(二)中期腾退:规范指标生成的“实施路径”
核心任务:通过合法程序腾退低效建设用地,确保指标生成过程合规、农民权益不受损。
腾退范围界定:
必须腾退:废弃宅基地(连续2年以上无人居住)、工矿废弃地(采矿许可证已注销)、污染严重且无法修复的工业用地;鼓励腾退:超占超标的宅基地(如“一户多宅”、超出地方规定面积的部分)、低效工业用地(容积率<0.5且连续3年未投产)。明确“必须腾退”与“鼓励腾退”的用地类型:
补偿与安置标准:
经济补偿:制定差异化补偿标准(如宅基地按“面积×区域综合地价”补偿,房屋按重置成新价评估),参考当地征地补偿、宅基地流转市场价格,确保农民“得不偿失”。安置方式:优先采用“实物安置”(如集中建设安置房、置换社区公寓),对不愿集中安置的农户可提供“货币补偿+宅基地资格权保留”(允许未来按规定重新申请宅基地)。权益保障:明确腾退后农民的土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受影响,对参与整治的村集体给予一定比例的指标收益分成(如10%-20%用于村公益事业)。
程序合法性:
村民议事: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整治方案(包括腾退范围、补偿标准),留存会议记录并公示7天以上;协议签订:与农户签订《建设用地腾退补偿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如腾退时间、补偿金额、安置方式);实施监督:由乡镇政府、自然资源所、村务监督委员会联合监督腾退过程,避免“强拆强建”。严格执行“村民议事-方案公示-协议签订-实施腾退”流程:
关键点:需建立“腾退指标预挂钩”机制,对村民配合度高、腾退进度快的村庄优先安排后续建设用地指标或项目资金,激发基层积极性。
(三)后期流转:推动指标价值的“跨域配置”
核心任务: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政策工具,将腾退的指标流转至需求区域,实现“指标增值”。
流转政策工具选择: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腾退的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可与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挂钩(“拆旧复垦-建新用地”),指标收益用于农村建设(如《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挂钩指标交易”)。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腾退后符合规划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如原村办企业用地),可直接入市交易,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跨区域指标调剂:在县域内或跨县(市)范围内,将节余指标调剂给用地紧张的地区(如重点项目建设区),收益按比例反哺原整治区域。
流转流程规范:
指标登记与备案:腾退复垦完成后,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对复垦耕地进行验收,核发《建设用地指标登记证》,明确指标数量、用途及流转权限;公开交易平台交易:通过省级或市级土地指标交易平台发布指标信息(如位置、数量、价格),组织供需双方公开竞价,确保交易透明;合同备案与监管:签订《建设用地指标流转合同》,明确流转期限、用途限制(如不得用于房地产)、违约责任等,由自然资源部门备案并跟踪监管。
关键点:需建立“指标收益分配机制”,优先保障腾退农民的利益(如规定指标收益的60%用于农户补偿,30%用于村集体公共服务,10%用于乡镇统筹),避免“指标增值收益分配失衡”。
(四)全程平衡:统筹“城乡、占补、生态”多重约束
核心任务:在指标整理中实现“总量平衡、结构优化、生态友好”,避免因指标过度开发引发新的矛盾。
城乡建设用地总量平衡:
严格落实“增减挂钩”政策要求,确保“拆旧区”复垦耕地面积≥“建新区”占用耕地面积(占补平衡);对城镇建新区实行“指标限额管理”,避免因盲目扩张导致耕地流失(如规定年度城镇建设用地增长不得超过腾退指标的70%)。
用地结构优化平衡:
引导指标向“产业用地”“公共服务用地”倾斜(如规定腾退指标中至少30%用于乡村产业、20%用于公共服务),避免“重城镇建设、轻乡村振兴”;对工业用地实行“标准地”供应(明确亩均投资强度、产值等要求),防止指标流转后出现“低效再开发”。
生态保护平衡:
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腾退建设用地;对复垦后的耕地实施“生态化改造”(如保留田间道路、坑塘水面,避免过度硬化),维持乡村生态景观格局。
关键点:需建立“指标整理负面清单”,明确禁止腾退的情形(如历史文化名村核心区宅基地、生态涵养区工矿用地),确保整治与保护协同。
三、保障机制:确保指标整理落地见效
政策协同机制:
衔接国土空间规划、乡村振兴规划、生态保护规划,将指标整理纳入乡镇总体规划(明确年度腾退目标、流转方向);出台地方配套政策(如《建设用地指标整理实施细则》《指标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细化补偿标准、流转程序等操作规则。
资金保障机制:
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振兴、生态修复等专项资金,对腾退复垦、安置区建设给予补贴;探索“指标交易+市场化融资”模式(如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整治),拓宽资金来源。
监督考核机制:
建立“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核查腾退复垦进度),防止“虚报指标、虚假复垦”;将指标整理成效纳入乡镇政府绩效考核(如腾退指标完成率、农民满意度),对违规(如强制腾退、挪用指标收益)严肃追责。
技术支撑机制:
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三区三线”数据库)实现指标“一张图”管理,实时更新指标腾退、流转、使用状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指标整理的经济效益(如指标收益)、社会效益(如农民收入增长)、生态效益(如耕地质量提升)进行综合评估。
建设用地指标整理是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激活存量、统筹城乡”的关键抓手,需以“精准核算、规范腾退、高效流转、平衡管控”为核心,兼顾政策合规性与农民权益保障,最终实现“土地集约高效、城乡协同发展、生态持续向好”的整治目标。实践中需结合地方实际动态调整策略,确保指标整理既“接天线”(符合国家政策)又“接地气”(满足乡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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