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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编制一般规定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编制,是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在县域范围内进行统筹谋划,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的一项系统性工作。其核心目标是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乡村振兴。
下面这个表格梳理了实施方案编制的主要规定要点,可以帮助你快速把握框架。
规定维度 | 核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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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依据与原则 | 以县(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为基本依据,以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工作底图。需遵循规划引领、严守底线(如耕地保护、生态红线)、以人为本、综合治理等基本原则。 |
方案核心内容 | 需明确整治目标(量化可考核)、诊断现状问题、评估整治潜力、统筹安排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等各类子项目,并制定详细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平衡方案。 |
关键管控规则 | 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坚持“总体稳定、微调优化”,调整规模不得超过所涉乡镇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的5%。确保整治区域内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建设用地总面积不增加。 |
编制与审批流程 | 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编制过程需经过前期准备、调查评价、方案编制论证等阶段,并要充分征求群众和相关部门意见,最终按省级规定程序报批。 |
实施与监管要求 | 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原则上不超过5年。建立全过程监管机制,子项目需按规定验收,整体验收合格后落实后期管护责任。 |
编制过程中的关键考量
在具体编制过程中,有几个方面需要特别关注:
坚守政策底线:编制方案时,必须将“三区三线”(即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以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作为不可逾越的红线。任何空间布局的优化调整,尤其是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都必须严格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并履行法定程序。
确保公众参与:实施方案的编制绝非政府或技术单位的“闭门造车”。必须充分尊重和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运用好村民议事决策机制,取得村民支持和村集体组织的同意。这既是政策要求,也是项目顺利实施的社会基础。
强化项目整合与资金平衡:要打破部门界限,按照“渠道不乱、各负其责、集中投入、形成合力”的原则,将各类项目和资金向整治区域集中。同时,需要编制清晰的资金平衡方案,确保投入和产出大体平衡,保障项目的可持续性。
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你全面了解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编制规定。如果你对某个具体环节,例如子项目安排的深度,或者风险评估的具体要求想有更细致的了解,我们可以继续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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