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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来源有哪些?
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采取多元化投入机制,主要涵盖中央财政、地方配套、社会资本及市场化融资等渠道,具体来源如下:
一、中央财政资金
中央预算内投资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安排,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整区域推进试点地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2023年中央财政亩均补助标准提高至2000元以上,东北地区及粮食主产区新建项目补助达2400元/亩。资金分配依据粮食产量、任务完成质量、财政困难程度等因素,通过因素法测算,确保重点区域优先保障。
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覆盖田块整治、土壤改良、灌溉排水等核心建设内容,2024年中央财政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超3000亿元。资金使用严格限定于公益性工程,如勘测设计、监理检测等费用占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小型项目)或1%(大型项目)。
二、地方财政资金
省级财政配套
各省根据中央要求落实配套资金,如江苏省对高标准农田每亩省级补助1200元,市级再配套2000元;安徽省省级财政亩均补助625元,市县兜底落实建设任务。部分省份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如内蒙古每年安排2000万元奖励建设成效显著的旗县。
市县财政统筹
地方政府通过财政预算、土地出让收入等渠道筹措资金,如湖南省将高标准农田纳入土地出让收入重点支持范围,省级财政专项投入达19亿元。
三、专项债券与政策性融资
地方政府专项债
地方政府通过发行专项债券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如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通过专项债融资1.5亿元。
政策性银行贷款
农发行、国开行等机构提供长期低息贷款,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建设。例如,湖南省通过“投贷联动”模式吸引社会资本5000余万元。
四、社会资本参与
企业及新型经营主体投资
鼓励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通过自筹资金或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如内蒙古磴口县吸引社会资本9830万元,占总投资的27.6%。部分项目采用“主体自筹+财政补助”模式,如永州市冷水滩区通过村集体流转土地后引入社会资本。
市场化运营收益反哺
通过新增耕地指标交易、土地租金溢价、农旅融合等途径获取收益,反哺高标准农田管护。例如,内蒙古明确新增耕地收益优先用于建设再投入。
五、其他资金整合
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整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水利建设等项目资金,建立统一“资金池”。如湖北省将发改、财政、国土等部门资金集中使用。
土地相关收益
土地出让收入、新增耕地指标交易收益等纳入资金来源。安徽省规定市县可通过土地出让收入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国际援助与捐赠
部分项目接受国际组织或社会捐赠资金支持,但占比相对较小。
资金使用特点与趋势
差异化补助:对粮食主产区、脱贫县等倾斜支持,如中央财政对东北地区亩均补助高于其他地区。绩效挂钩:资金分配与项目验收质量、管护成效等绩效指标绑定,避免资金滥用。长效管护机制:通过管护基金、保险试点等方式保障后期运维,如内蒙古探索“工程终身负责制”。
总结
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以中央和地方财政为主导,通过专项债、政策性金融、社会资本等多元渠道补充,同时整合涉农资金并创新收益反哺机制,形成“财政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可持续投入模式。未来将进一步优化资金分配机制,强化绩效管理,推动耕地质量与粮食产能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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