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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及评审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及评审是项目实施的核心环节,需遵循“多规融合、科学合理、经济可行、公众参与”原则,具体流程与要点如下:
一、规划设计:统筹“三生”空间,明确整治路径
规划设计是项目落地的“蓝图”,需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结合村庄实际需求,聚焦耕地保护、生态修复、产业升级与乡村风貌提升,具体分为以下步骤:
1. 前期调研与现状分析
基础数据收集:通过遥感测绘、地类核查、权属调查(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人口经济统计(村庄人口、产业、收入等),形成“一张图”现状底数。问题诊断:梳理土地利用矛盾(如耕地碎片化、建设用地低效、生态退化)、设施短板(道路、灌溉、公共服务)、村民需求(住房改善、增收意愿)等。政策衔接:对接国土空间规划中的“三区三线”(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村庄规划中的用途管制要求,明确整治边界与约束条件。
2. 规划目标与指标体系
核心目标:落实“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重点实现耕地质量提升(新增耕地率≥5%)、建设用地集约(农村建设用地减少10%-20%)、生态修复(水土流失治理率≥80%)、产业融合(培育1-2个特色产业)四大目标。量化指标:根据省级要求设定具体指标,如湖北省要求“新增耕地面积≥原有耕地5%”“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后连片度提升20%”;浙江省要求“整治后村庄绿化覆盖率≥30%”。
3. 规划方案编制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明确整治区域内农用地(耕地、园地、林地)、建设用地(村庄、产业用地)、生态用地的调整范围与规模,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更优化。“三生”空间优化:生产空间:集中连片整理耕地,配套灌溉、机耕路等设施;引导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如建设高标准农田、特色种植区)。生活空间:优化村庄布局(保留集聚提升类村庄,撤并空心村),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卫生室、幼儿园、文化广场)和市政设施(污水管网、路灯)。生态空间:修复退化耕地(土壤改良)、治理河道沟渠(生态护坡)、保护古树名木,划定生态缓冲带(如农田与村庄间的绿化隔离带)。重点工程布局:农用地整理工程(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建设用地整理工程(宅基地复垦、低效建设用地拆旧复垦);生态修复工程(河道清淤、坡耕地治理、水土保持林种植);产业配套工程(冷链仓储、农产品加工车间、乡村旅游设施)。
4. 成果编制与公众参与
规划成果:需形成“一图一表一说明”(整治规划图、主要工程量表、说明书),并同步提交数据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权属调整方案(明确土地流转、置换、补偿细则)。公众参与:通过村民会议、入户调研、公示(不少于15天)等方式征求村民意见,确保整治方案符合农民意愿(如宅基地拆旧复垦需经农户签字同意比例≥90%)。
二、预算编制:全成本覆盖,确保资金平衡
预算编制需遵循“实事求是、节约高效、专款专用”原则,覆盖项目全周期成本,明确资金来源与支出,确保项目自求平衡(或通过指标交易等补充资金)。
1. 费用构成与计算标准
工程施工费(占比60%-70%):
土地平整工程(表土剥离与回覆、土方开挖回填);灌溉与排水工程(渠道衬砌、泵站建设、机井);田间道路工程(水泥路、砂石路);生态修复工程(植被恢复、河道整治);其他工程(标识牌、防护栏)。
计算依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23年修订)、地方补充定额(如平原与山区差异化取费)。
设备购置费(占比5%-10%):包括农机具(拖拉机、收割机)、灌溉设备(滴灌系统)、公共服务设施(垃圾处理设备)等,需列明设备型号、数量、单价。
其他费用(占比15%-20%):
前期工作费(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招标代理费,按工程施工费的2%-3%计);工程监理费(按工程施工费的1.5%-2.5%计);拆迁补偿费(宅基地、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需按地方政府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或评估标准计算);项目管理费(县级统筹,按总投资的1%-2%计);不可预见费(按前三项之和的3%-5%计)。
不可预见费:预留应对设计变更、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的资金。
2. 资金平衡分析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中央、省、市、县四级专项补助,如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1500-3000元/亩);社会资本(通过“投资人+EPC”“土地指标交易+产业导入”等模式引入,如浙江省允许社会资本参与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开发);村民自筹(宅基地拆旧复垦奖励、土地流转入股分红等)。资金支出:汇总工程施工费、设备费、其他费用,形成总投资预算(需分年度列支)。平衡逻辑:通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一般10-30万元/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一般50-100万元/亩)、土地流转租金(如每亩每年500-1000元)、产业经营收益(如农业园区门票、农产品销售)等,确保总投资覆盖成本并有合理收益。
三、评审:多维度把关,确保科学合规
评审是项目落地前的关键环节,需由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财政等部门联合组织,重点审查规划的科学性、预算的合理性、实施的可行性。
1. 评审主体与程序
初审(县级):县级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对规划方案的合规性(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完整性(是否涵盖“三生”空间)、公众参与情况(村民同意比例)进行核查,形成初审意见。复审(市级):市级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土地规划、农业经济、生态环保等领域,一般5-7人)对规划方案的技术合理性(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是否符合耕地保护要求)、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是否合规)进行评审,提出修改意见。终审(省级):省级自然资源厅会同财政厅等部门组织终审,重点审查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必要性(是否因国家重点项目或耕地质量提升需要)、资金平衡的可靠性(指标交易等补充资金是否落实)、生态保护措施的有效性(是否符合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等区域生态要求),通过后纳入省级项目库并备案。
2. 评审重点内容
合规性: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管控要求;是否避让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是否符合“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优化”原则(调整面积≤原有永久基本农田5%)。科学性: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是否合理(如耕地连片度是否提升);工程布局是否与地形、产业需求匹配(如灌溉渠道是否沿等高线布置);生态修复措施是否因地制宜(如南方丘陵区侧重水土保持,北方平原区侧重盐碱地治理)。可行性:施工条件是否具备(如地质灾害易发区需评估风险);资金来源是否落实(财政预算是否到位、社会资本合作协议是否签订);村民支持度是否达标(反对意见是否妥善解决)。经济性:预算编制是否符合定额标准(如土方工程单价是否高于市场成本);资金平衡是否闭合(收入是否覆盖支出,缺口是否合理)。
四、注意事项
动态调整:若实施中发现规划与实际不符(如村民需求变化、资金缺口扩大),需按程序申请调整(县级初审→市级复审→省级备案),调整幅度一般不超过原规划的10%。数字化管理:推广使用国土整治GIS平台,将规划设计图、预算表、评审意见等录入系统,实现全流程线上监管。产业融合:规划设计中需预留产业用地(如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通过“整治+产业”模式提升项目可持续性(如四川成都“整理出的耕地+稻田综合种养”模式)。
通过以上环节,可确保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从规划设计到实施的全周期科学性与可操作性,最终实现“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约高效、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乡村全面振兴”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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