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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具体验收流程和核心内容

新闻时间:2025-08-20 文章来源:网络 文章作者:admin

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验收是保障项目质量、确保政策落地和发挥综合效益的关键环节,需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专家参与、群众监督”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分级负责、全面核查”的程序开展。以下是具体验收流程和核心内容的梳理:

一、验收依据

主要包括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文件、技术标准和项目相关材料:

国家层面:《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要点(试行)》、《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TD/T 1031-2011)等;地方层面:省级或市级政府出台的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实施细则、项目管理办法、规划设计标准等;项目文件:项目实施方案、规划设计文本、施工合同、监理报告、变更审批文件、资金拨付凭证等。

二、验收组织主体

验收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组织,成立多部门联合验收组,成员包括:

自然资源部门(牵头):负责土地利用、耕地保护、规划符合性审查;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田质量、农业基础设施标准核查;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成效评估;水利、交通、住建等部门:按职责核查水利设施、道路工程、村庄建设等内容;专家学者:邀请土地整治、农业、生态等领域专家参与技术评审;群众代表:吸收项目区村民、村集体代表参与,体现公众监督。

三、验收程序

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验收一般分为自验、初验、终验三个阶段,逐级递进、严格核查。

(一)项目自验(实施单位主导)

项目施工单位、乡镇政府(或项目实施主体)在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达到设计要求后,先行开展自验:

内容:对照规划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和质量标准,核查工程完成情况(数量、质量、位置)、资金使用(是否专款专用、账目规范)、档案资料(前期审批、设计变更、施工记录、监理日志等是否完整);要求:形成自验报告,明确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经项目区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确认(需留存签字记录),报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初审。

(二)县级初验(县级政府组织)

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财政等)和专家,对项目进行全面核查:

现场核查:实地检查工程建设质量(如田块平整度、灌溉设施完好率、道路硬度等)、任务完成率(是否按规划完成土地整治、村庄建设、生态修复等内容);资料审查:核对项目档案(立项批复、规划设计、招投标文件、合同、监理报告、资金拨付凭证、自验报告等)是否齐全、规范;效益评估:初步评估经济效益(新增耕地面积、农业产能提升)、社会效益(农民参与度、满意度)、生态效益(是否破坏生态、水土保持效果);结果反馈:初验合格的,形成初验意见并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复验。

(三)终验(省级或国家级验收)

初验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市级或省级自然资源部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进行终验(国家级试点项目由自然资源部组织):

全面复核:重点核查县级初验程序的规范性、结果的真实性,以及项目是否达到规划目标(如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合规性、村庄规划落地情况等);综合评定:从工程、经济、社会、生态等多维度综合评分,形成终验报告;结果认定:终验通过的,由验收组织主体下发正式文件,确认项目验收合格;未通过的,限期整改并重新申报。

四、验收核心内容

验收需围绕“是否完成规划任务、是否达到质量标准、是否保障群众权益、是否实现综合效益”展开,具体包括:

(一)工程建设质量与任务完成情况

核查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新增耕地面积、耕地质量提升(如土壤改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落实情况;工程设施达标:农田水利(灌溉渠道、机井、泵站)、田间道路(硬化率、通达性)、林网建设(防护林密度、成活率)等是否符合设计标准;村庄整治效果:农房改造、公共设施(文化广场、污水处理)建设是否按规划实施,是否存在超范围建设或破坏传统村落风貌问题。

(二)资金管理与使用合规性

检查资金到位情况:中央/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投入是否按计划落实;审核资金使用台账:是否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有无挪用、虚报冒领等问题;核查费用合理性:工程结算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监理费、设计费等间接费用是否合规。

(三)群众权益保障与满意度

农民参与度:项目前期是否征求村民意见(如规划方案公示、补偿协议签订),施工中是否保障群众知情权;利益分配公平性:土地流转、宅基地调整、青苗补偿等是否按政策执行,有无损害农民权益的行为;群众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收集村民对项目效果的认可度(需留存记录)。

(四)生态与可持续发展效益

生态保护:是否落实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有无因整治导致水土流失、土壤污染等问题;耕地保护:新增耕地是否符合“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是否落实后期管护责任(如签订管护协议、明确责任主体);产业融合:是否结合整治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乡村旅游等新业态,促进村集体和农民增收。

五、关键注意事项

档案管理:项目全过程资料(包括文字、图表、影像)需分类归档,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问题整改: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如工程质量不达标、资金使用不规范),需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期限,整改不到位的不得通过验收;后期管护:验收合格后,需明确项目设施的所有权、管护主体和经费来源(如纳入村级公益事业经费、引入市场化管护),确保长期发挥效益;信息公示:验收结果需在项目区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

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验收是一项系统性工作,需严格遵循政策要求,聚焦工程质量、资金合规、群众权益和综合效益四大核心,通过分级验收、多方参与、全程留痕,确保项目真正“建得好、用得上、可持续”,为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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